1.取得我國大專校院副學士以上學位之外國留學生、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。
2.從事旅宿服務工作:在合法登記之旅館及民宿內,從事房務、清潔、訂房、接待或旅宿所屬餐廳外場等工作。
申請資格:
1.應領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合法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、旅館業或民宿業登記證。
2.(旅宿業所屬餐廳,須為旅宿業者自行設立,不得以出租或合夥或其他第三人參與等型態經營)。
應備文件:
1.觀光旅館業營業執照(影本) 或 旅館業登記證(影本) 或 民宿登記證(影本)。。
2.自然人雇主 或 法人 負責人身分證(影本)。
3.求才證明書(由我們代為協助申請)。
4.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開具之雇主無違反相關法令證明書(由我們協助申請)。
5.受聘僱外國人護照(影本)。
6.受聘僱外國人居留證(影本)(國內聘僱者應檢附)。
7.指定醫院之3個月內合格體檢表(國內聘僱者應檢附)。
8.取得我國大專校院副學士以上學位證明 (申請展延聘僱許可免檢附)。
9.符合訓練課程技術條件資格文件(薪資符合公告之一定數額以上者,得免檢附)。
*訓練課程﹕訓練課程之一,累計時數達80小時以上,且取得證明或切結者:
A、交通部觀光署或其認定之產業公協會辦理之相關專門知識、技術訓練課程。
B、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大專校院辦理之產學合作相關實習課程。
名額計算:
申請當月前二個月之前一年參加勞保僱用員工平均人數之30%。
1.符合以上相關規定方可申請。
2.如有需要協助,歡迎來電洽詢。
【僑外生專案薪資與費用】
僑外生(未參加訓練課程)
※依勞動契約規定雇主須為外籍移工投保意外險,工作滿一年須給予七天特休,若無休假需補發薪資。
(僑外生需負擔)
體 檢 費
約2,000元/次(入境3天內、6個月、18個月、30個月)衛生署指定醫院
護 照
護照延期 / 換發 / 補發費用,規費依各國辦事處時價辦理。
外籍勞工管理程序(SOP/時效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