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糧外勞申請:
從事農作物栽培(蘭花、蕈菇、蔬菜)育苗種植、栽培管理、採收、採後處理與包裝、搬運及相關維護作業。
蘭花產業(生產面積達0.5公頃以上)。
蔬菜產業(生產面積達2公頃以上,其中溫室設施面積應達1公頃以上)。
食用蕈菇產業(生產面積達0.6公頃以上或每期栽培量達27萬包以上)。
申請應備文件:
一、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,申請人為法人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。
二、申請人應提供實際從事蘭花、食用蕈菇或蔬菜產業之合法持有或租用之農業用地相 關證明文件,並檢附土地所有權人或租用 人與申請人之關係證明文件。
三、申請人係租用土地者,其租約效期應自申請日起達三年以上。